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学院安排,本学期仍执行以二级院系为主体的考试考核工作。公共课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各二级学院安排考试地点与监考教师。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根据部门实际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自主安排。
为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考查课考核时间:6月19日—6月23日
2.考试课考核时间:6月27日—6日30日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根据部门实际,自主安排具体时间。
考核项目
考核时间
2015级公选课
6月20日5.6节
2016级公选课
6月22日5.6节
概论
6月21日5.6节
大学英语(二)、中职英语
6月27日1.2节
高等数学、中职数学
6月28日1.2节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试卷准备
1.课程考核方式及命题
(1)各课程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试。凡课程未进行期末统一笔试,采用大作业、口试、单项实训、平时考核、顶岗考核等创新考核方式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填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申报表》(见附件1)。各院系需将所属专业各门课程的的考核方式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见附件2)上予以填写,并于6月19日前报教务实训处侯圣勇老师OA,教务实训处将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核对。
(2)考试课程按A、B两套试题命题,两套试题要做到难度大致相当,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所有试卷要求统一按WORD排版(试卷模板到教务实训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XX年级XX专业XX课程A(或B)卷。命题教师需在命题结束后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采用同一课程标准、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命题。
(3)通过实操、技能考核、大型作业等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也应按照样卷格式进行命题,需留存题签并相应制定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
2.试题审核
各院(部)要按照属课原则严格对试卷进行审查(特别是外聘教师试卷),具体包括考试课程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考核对象、考试时间、试卷页数、试卷题量及试卷难度、是否与学院课程改革方向一致等方面。
3.试卷印刷、封装与保管
由各院(部)指定专人保管封装好的试卷。因工作失误造成试题泄密的,按照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1.取消考试资格手续办理
请各院部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见附件3)第二条之规定,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任课教师有权利取消学生考试资格:
(1)学生缺课(含病、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课程免修除外)。
(2)学期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
(3)课程含有实验,实验考核不合格者。
任课教师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取消考试资格汇总表》(附件4)报课属院部。课属院部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6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侯圣勇老师处。任课教师负责通知被取消考试资格学生。
2.缓考、免考手续办理
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控制缓考学生。对于申请缓考学生,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于6月16日前填写《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缓考申请表》(见附件5),过期不再视为缓考。学生须持审批后缓考申请表方可参加补考。凡未经批准缓考或免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旷考学生成绩计零分且不得参加下学期初组织的补考。
(三)考试安排
1.考查课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6月19日-6月23日随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的,可由任课教师向开课部门申请提前考试,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剩余课时的教学工作。
2.考试课安排在6月27日-6月30日举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1)6月27日,学院统一组织公共课考试。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各院部安排考试地点与监考教师。
(2)6月27日-6月30日,开课系(院)根据本部门所属专业需要,自主安排专业课考试。为避免个别班级学生过早离校、保证全校考试有序,要求6月30日每个班级至少安排一门课程进行考试。
各院部需将本部门监考教师(含外聘教师)于6月16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教务处侯圣勇老师OA,所有老师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各院系将本部门期末考试安排表(期末考试安排表模板见附件6)于6月19日前发教务处侯圣勇老师OA,如有需要教务处协调的需要提前与教务处联系。教务处汇总、审定各院系监考安排后于6月23日公布全院监考安排表。
(四)考试动员
1.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从严治考。通过主题班会、考试专题展板等方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落实《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从严治考和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全面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教育学生树立诚信应试的观念。
2.请各院部通知学生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凡存在因学生证丢失、钢印不清晰、损坏等情况的,请在考试前补办学生证;考试期间丢失证件的,要及时补办,来不及补办的,需由学生所在院部出具临时证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
3.各院部组织召开监考工作动员会议,加强监考纪律教育。
(五)考场布置
1.请各学院于考试前组织本学院班级彻底打扫考场卫生,清除桌面字迹,活动课桌桌洞朝前,桌面、桌洞内无书籍、笔记、字纸、杂物等。
2.普通教室考场安排考生人数一般为30人,不得超过33人,按单人、单桌就坐,桌距适宜;多媒体教室考场安排考生按每两人间空两个座位的形式就坐。各学院可使用本学期初分配的多媒体教室安排考场,无需重新申请;如出现多媒体教室不足问题,可在院系间相互协调。
3.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在考试30分钟前打开本学院所有使用考场的教室门。
(六)考试组织
1.考务安排
各学院分别设置考务室并配备2-3名考务人员,安排考务人员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携带本场考试试卷到达考务室;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试卷应由考务人员在考务室进行清点、回收。收发试卷需填写试卷交接单,试卷交接单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各考务室需备草稿纸、考场记录单等考试材料。各学院考务室设置及考务人员配备需于6月16日前报教务处侯圣勇老师OA。各院部要将本部门考试课试卷于6月22日前交至各学院考务室,各考务室要及时进行清点、督促。
2.监考要求
对于统一安排的跨院部监考的教师要配合相关院系做好监考工作,服从学院统一调配。监考教师要根据各学院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严格、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见附件7),并随试卷一起交回考务室。
3.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监考教师当场认定学生违纪和作弊事实后,终止该生考试,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填写学生违纪情况,并将相关证据粘贴于《考场记录单》背面,考试结束后报本考务室工作人员。学校将依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对考试作弊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批准后向全院师生进行通报。
(七)考试巡查
为严肃考风考纪,形成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的良好学风、考风,考试期间成立院系两级期末考试巡查组,负责对学院和各部门考试工作进行检查。
三、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考试材料建档
(一)试卷批阅
请各院部组织教师按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批阅和装订试卷。
试卷批阅具体要求如下:用红色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批改;要有题首得分(小分以得分计算,计算形式要统一);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一致);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签名。
(二)成绩报送
考试成绩应于2017年7月7日前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三)考试材料建档
1.考试材料的整理
2017年7月7日前,三年制高职及五年制学生所有课程成绩请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上传(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试卷、成绩分析、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考核表等材料须按照人才培养评估要求于放假前一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公选课考核材料、成绩分析、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考核表等一并提交开课部门。
各学生所在院系于2017年7月7日前将任课教师提交的考生试卷、成绩分析、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考核表等材料收齐整理后,按照班级进行汇总、建档。
四、加强考风考纪管理
各院部院长、书记应为本学院期末考试的第一责任人,总体协调安排本院部所有人员、考场、考务等工作。
根据学院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请各学院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建设与管理力度。
1.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即考试课或考查课。不可擅自更改课程考核方式。
2.请各学院(部)对考试模式改革申请进行严格论证,保证考试模式改革项目的实施效果,保证课程考核的科学性、严肃性。
3.请各院部认真审核试卷,并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试卷印刷、封装和保密工作,严禁学生、临时工作人员等接触试题。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试卷丢失或试题泄密的,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各院部切实做好考试动员工作。强调教师监考职责,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学生按照作弊处理。
5.学院将组成考试巡查组,加大考场巡查力度,并对每场考试情况进行跟踪通报。
教务实训处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课程考试方法改革申报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
附件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附件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取消考试资格汇总表》
附件5:《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缓考申请表》
附件6:《期末考试安排表模板》
附件7:《考场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