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各院(部)教学工作现状,进一步规范常规教学,加强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0-12周(2017118日至1124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秩序情况,推进整体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情况,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师的教学进度、备课、考勤、作业批改、教学纪律、教学态度等以及教研活动、听课制度等执行与落实情况,校外学生实习跟踪情况。

(一)教师教学进度及教学文件检查

1.教学秩序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各院(部)要对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出勤率、听课率等内容。

2.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

3.教案检查及评比活动,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检查。要求各院(部)组织教案检查及评比,按任课教师人数的20%推荐,并将推荐的教师名单与教案一起提交教务实训处,参加学院优秀教案统一评选。

4.组织师生座谈会。各二级教学院(部)(包括思政部和公共课教学部)要组织师生座谈会(专兼任教师、外聘教师、学生),逐门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及时解决老师、学生提出的问题。对于反映特别强烈的课程,主管教学的领导要及时与教师沟通,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会后要梳理反馈师生座谈会反映的问题,并逐条加以分析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教务实训处。

(二)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情况

1.质量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开展专业带头人说专业、课程负责人说课程活动,促进专业带头人任课教师对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的整体认识。

2.专业(学科)建设规划检查。检查本部门所制定专业(学科)建设规划情况。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本部门教研活动、教学改革以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4.教学档案管理情况。检查本部门教学管理文件、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学检查档案、教学信息员档案和实践教学档案等教学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三)实践教学情况

1.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与要求,对照实验课程表和实验周计划表,检查各班级本学期课程实验的实际开出情况,查看学生实验报告和实验记录是否完整,已完成的实验项目是否满足课程进度的要求。

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对照实践教学安排表,检查本学期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及落实情况,查看学生实习实训报告是否完整。检查本学期课程设计、综合训练等教学环节的完成情况。

(四)2015级学生跟岗实习检查

1.2015级学生跟岗实习安排与落实情况。检查2015级学生跟岗实习计划和制度是否健全,每个学生跟岗实习单位落实情况及集中实习安排情况。

2.学生跟岗实习三方协议签署情况。检查学生跟岗实习三方协议书是否完备。

3.校外实习巡查工作。检查是否进行校外实习巡查,集中实习的企业是否有学院指导教师。检查校外实习巡查记录。

二、青年教师培养开展情况

为提高青年教师(尤其新入职教师)执教能力,教务实训处及各院(部)应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规范、教学组织培训会,并组织青年教师开展公开课学习。

1. 二级学院各院(部)组织青年教师听课、公开课、示范课,开展老教师帮扶新教师等活动。

2.学院第一课堂督考办组织推门听课、评课活动。

3.教务实训处组织青年教师教学规范培训会、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

二、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形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院(部)为主开展,院(部)自查和教务实训处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单项检查相结合。

1. 自查。第十一周,各院(部)积极主动的做好自查工作,根据检查内容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院重点检查。第十二周,由教务实训处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到各二级院(部)听取意见,检查相关教学材料。同时学院抽取部分教师、学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三、其他相关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1.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教务实训处开展工作。

2.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3.教学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相关材料应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四、检查结果

1.检查结束后,各院(部)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反馈。

2.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列表(见附表),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请于   11月   16日   前报送教务实训处教学督导科。检查总结应包括检查过程概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3.期中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

1.   11月   8日   ——      11     月17 各院(部)布置期中检查工作,院(部)自查。

2.   11月   20日   -      11     月24 ,教务实训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院期中教学检查。    

                                                                             教务实训处                                                    2017     年11 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