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条(第1联 所在部门留存)
年 月 日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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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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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起止时间及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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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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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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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院领导签字:
注:1.严格按照鲁理工职院字﹝2017﹞47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修订)》的相关规定请销假;
2.全院范围的会议请假必须经所在部门的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其他会议请假必须经组织会议的部门的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
请假条(第2联 人事处备案)
年 月 日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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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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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起止时间及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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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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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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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院领导签字:
注:1.严格按照鲁理工职院字﹝2017﹞47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修订)》的相关规定请销假;
2.全院范围的会议请假必须经所在部门的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其他会议请假必须经组织会议的部门的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