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优秀教学创新团队,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前期培育基础上,组织开展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成果要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成果内容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同时可复制、可推广,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职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在办学模式、职业教育理念创新等方面研究及其实践的成果。
2.专业建设与改革: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优化专业结构、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3.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在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促进教学与科研融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的成果。
5.实践教学改革: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生产型实训中心建设、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6.教材建设:及时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引入到教材建设中,参与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正式出版的教材。
三、成果形式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数字化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可以是国家、省、行业正式立项并结题的教改课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学院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已取得较大影响的实践成果。
四、奖项设置
本次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对于获奖成果,学院将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和重点培育。获奖项目根据后续培育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及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条件
1.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须主持过职业教育省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获得过省级(行业)以上相关奖励者。
2.一般完成人:应当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二份(包括成果的背景和基础、研究和实践过程、成果的创新和影响、继续探索和完善等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超过5000字)。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须装订成册)。
4.教学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套)。
(二)时间安排
以部门为单位,12月5日下午4时前将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教材(若有)等材料,连同加盖部门公章的《学院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通过0A发至教务实训处专业课程科侯圣勇,纸质版交至办公楼419办公室。
七、评审工作程序
(一)遴选申报与专家评审。各二级学院(部)、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前期培育项目实践过程材料,积极组织遴选、申核并择优推荐参加评选。
(二)专家评审与认定。学院组织申报成果的遴选工作,符合教学成果申报条件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通过“网评+会评”方式进行终评。评审结果经学院审定通过后公布。
(三)继续做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行指委等组织的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
教教务实训处
2020年11月17日